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的有关规定,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50-066-2009、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审,重庆银行总部大厦等7个项目(具体名单附后)符合相关标准关于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等规定,达到了相应国家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和重庆市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要求。经公示,同意授予重庆银行总部大厦等7个项目相应等级重庆市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并将在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后授予相应星级国家绿色建筑设计标识。
特此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