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BIM在我国建筑领域的应用逐步兴起,技术理论研究持续深入,标准编制工作正在全面展开。同时,BIM在部分重点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管理中陆续得到应用,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推进BIM应用,已成为政府、行业和企业的共识。
但是BIM的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缺少顶层设计;BIM应用只停留在各企业和项目的自发层面,没有形成统一的目标和路径;项目应用中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各阶段完全割裂,没有充分体现BIM在全生命周期中的优势等。为此,迫切需要在国家层面出台纲领性文件,更好地进行指导和推进。
为满足发展需要,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于2012年开始组织有关协会学会、高校、设计和施工单位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在总结研究成果基础上,着手起草有关文件,并充分征求吸收各方意见,形成了《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了BIM应用的基本原则,即“企业主导,需求牵引;行业服务,创新驱动;政策引导,示范推动”。
《指导意见》同时提出了发展目标:到2020年年底,建筑行业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以及特级、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掌握并实现BIM与企业管理系统和其他信息技术的一体化集成应用。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以及申报绿色建筑的公共建筑和绿色生态示范小区新立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中,集成应用BIM的项目比率达到90%。
《指导意见》强调BIM的全过程应用,指出要聚焦于工程项目全生命期内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全过程普及和深化BIM应用,提高工程项目全生命期各参与方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并在此基础上,针对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规划和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和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运营维护单位的特点,分别提出BIM应用要点。要求有关单位和企业要根据实际需求制订BIM应用发展规划、分阶段目标和实施方案,研究覆盖BIM创建、更新、交换、应用和交付全过程的BIM应用流程与工作模式,通过科研合作、技术培训、人才引进等方式,推动相关人员掌握BIM应用技能,全面提升BIM应用能力。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了7项保障措施,包括宣传BIM理念、意义、价值,梳理、修订、补充有关法律法规,建立BIM应用标准体系,自主研发适合我国国情的BIM应用软件,培育BIM应用产业化示范基地和产业联盟,培训BIM应用人才,研究基于BIM的工程监管模式。
《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推动BIM在我国建筑领域的应用,支撑建筑行业技术升级,变革生产方式,创新管理模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可以预见,随着《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我国建筑领域将进一步掀起BIM应用的热潮,不断推动我国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健康持续发展。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5.07.02 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