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城市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
全力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融资和安置房源筹集工作,依法推进房屋征收,充分保障居民合法权益,启动城市棚户区改造1.5万户,完成省政府下达的3.6万户棚户区(城中村、主城区危旧房)改造任务,抓好超期未回迁项目。协调推进青岛湾老城区改造,探索实施“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改造模式,振兴老城区。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500户。
二、统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承载力。推进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福州路打通、大桥接线、环湾大道、长沙路跨铁路桥工程收尾工作,推进太原路东延段、株洲路打通工程,确保新疆路年底通车,力争开工建设唐河路、开平路道路打通工程,开展长沙路、舞阳路、杭鞍高架路二期、大桥接线二期、唐山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合理规划停车设施,重点推进国信体育场等10余处大型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挖掘旧城区停车资源,推广立体停车项目,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市污水管网收集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启动杭州支路第5泵站改造,加快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楼山河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麦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及张村河上游污水处理厂的选址建设工作。完善地下管线信息化成果,上半年建成运行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三维展示系统和浏览查询系统,实现市南、市北、李沧三区地下管线精确化、动态化、可视化管理。指导其他区市全面推进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智慧管网”,提高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安全运行效能。
三、统筹工务工程建设
统筹调度全市38个重点公共服务项目,高效推动23个直管项目建设,计划新开工市图书馆改扩建工程等11个项目,青岛防震减灾市级示范中心等5个项目竣工,做好“蛟龙号”母港国家深海基地等3个项目收尾移交工作。研究制订政府投资工程代建管理办法,有效控制建设投资,以设计阶段造价控制为重点,严格控制工程变更,最大程度发挥建设投资效益;加快推广应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为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有效支撑;注重体现城市文化元素,加快推广绿色节能环保技术和再生产品应用,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示范带动作用。
四、统筹生态环境建设
集中力量治理环湾流域,按照“区市联动、以区为主,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原则,对杭州路河、昌乐河、杨家群河、河西河、水清沟河、李村河中游、楼山后河、楼山河、刘家宋哥庄河、张村河中上游等10条河段进行综合整治,强化过城河道综合整治考核监督和以奖代补。开展生态园林建设,推进浮山综合治理和生态公园建设,打造城市新“绿肺”;采用区建市助模式,在六区455条道路(人行道宽度大于3.5米)增设808千米绿篱,对胶宁高架桥、杭鞍高架桥、山东路-杭州路沿线、黑龙江沿线、跨海大桥接线28处桥下空间实施绿化,协调督促环湾七区市建成环湾绿道34公里。推动建筑节能领先发展,监督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促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增长;推动建筑产业化发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制订配套政策、技术标准,扩展试点范围;开展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区域性示范;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200万平方米,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三期建设,新增能耗监测公共建筑100栋。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突破900万吨,人工砂使用量保持在50%以上,推进城市“禁现”,提高散装水泥率。
五、统筹新型城镇化建设
贯彻我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意见,组织实施《青岛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建立城镇化评价机制;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力争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城乡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有所突破。提升小城镇承载能力和品质,加快小城镇供气、供热、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继续抓好小城镇综合整治和示范街创建工作;深入开展5个小城市试点培育,加强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建设,吸引大企业投资、大项目落户。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研究,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行动计划和项目库,建立青岛市传统村落名录。
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和政策引导。贯彻执行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制度,从严实施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六区四市建设领域审批工作的监管和考核。充分运用中央政策,在城市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等方面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认真执行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房地产业发展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尽快出台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加强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等企业和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研究编制“十三五”城建各行业发展规划。二是扎实推进项目开工和进展。认真执行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完善大企业直通车服务。重点项目责任领导至少每周现场办公一次,责任单位派员常驻现场办公,务必保障重点项目按期开工、如期推进。三是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加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坚持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重大隐患源评审验收等七项制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深化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深基坑、起重机械、大模板等重大事故隐患源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四是强化作风和廉政建设。开展以治理“庸懒散慢拖瞒”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建立勤能者上,慵懒者下的干事创业氛围。利用行风在线、纠风网、政务微博等政民互动平台,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群众对城乡建设的满意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加强对涉及工程建设、审批许可、资质管理等重点单位、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审计和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