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了解到,《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下称《条例》)已由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这是国内首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据了解,相较于传统建筑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的高能耗,绿色建筑平均节能率达58%。截至目前,江苏省已发展绿色建筑项目710项,面积7536万平方米,居全国各省区市首位。据初步测算,江苏省发展绿色建筑仅节能一项,“十二五”期间就可以节约1300万吨标准煤,占全省节能目标的五分之一。此外,据测算,每新增1亿平方米绿色建筑将直接拉动50亿元以上增量投资,有望撬动上千亿元的绿色建筑市场,带来强大的产业推动力。
此次出台的《条例》最鲜明的一个特点就是通过强制措施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条例》规定,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应采用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应采用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其他建筑采用二星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大型公共建筑没按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除了硬性的规定外,《条例》中还有很多鼓励措施引导绿色建筑的建设使用。比如,外墙保温层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建筑容积率;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可上浮2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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