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石嘴山日报》消息 为改善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石嘴山市决定从今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暨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程,改造小区面积383万平方米,彻底改善4万多群众的居住环境。
据了解,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重点对未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既有居住建筑外围护结构、室内供热系统热计量及温度调控、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进行改造。同时,重点对小区供排水、供热管网、安防技防、监控设施、小区绿化、照明、道路、停车场、环境卫生等进行综合整治,实行封闭管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最终达到室内温度有明显提高,小区环境明显改善,物业管理全覆盖,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的目标。
据了解,接受改造整治的老旧住宅小区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007年10月1日以前竣工,经评估结构安全并能继续使用,节能潜力较大,节能效果明显,未实施建筑节能改造的住宅小区;近5年不属于城市拆迁改造范围;小区内道路、绿化、停车场地和水、电、气、照明等基础设施受损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环境的;小区安防技防设施不完善,无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不规范的;产权单位和居民自愿要求综合整治的。
据悉,小区环境改造整治、基础设施改造、室内供热系统热计量及温度调控设施改造等费用由县(区)政府财政配套资金承担;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窗户)费用由业主承担;有产权单位的小区,由产权单位承担小区内的供排水、供暖、供气管网改造,供电和通讯设施改造,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