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为国家标准,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但由于人们受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传统计价习惯的影响,和本身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的不熟悉,致使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工程招投标中没有广泛得到应用。研究者试从业主招标文件编制、施工企业投标、评委评标三个环节系统闸述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招投标中的具体应用。
[关键词] 清单计价 招投标
Brief Analysis of the Application of
the Standard of Detailed List Valuation to the Bid
Wu jiandong Wu jian
(Dafeng construction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adminisstrative office )
Abstract:“the Standard of Detailed List Valuation i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B50500-2003) was brought into effect by the state。But affected by the planned ecnomy,people formed the traditional valuation habits。Besides , they're not familiar with the produre of valuation。So the Standard ard not widely applied。The writer tries to explain the application of the Standard in a systematic way by stating the following three repects :the compilation of the documents,the bid of the unit to take charge of the project and the judgement of the adjusters。
Keywords:detailed list valuation bid
0 前言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这表明我国招投标制度真正开始驶入国际轨道。清单计价与传统计价的根本区别在于,传统计价是以定额为依据,按同样的图纸、同样的计算规范计算工程造价,业主方的标底和投标方的投标价是基于工程计算造价的主观上的不同表达。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改革以工程预算定额为计价依椐的计价模式。对于发包单位,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单位必须编制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风险,促进招标单位提高管理水平。对于投标企业,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必须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的定额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要素的投入与配置,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确定投标价。清单计价要求施工企业根椐自身的条件编制出自己的企业定额,改变过去过分依赖国家发布定额的状况。由于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将避免工程招标中的弄虑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因此,传统计价方式不能反映工程成本与施工企业管理技术水平之间的因果关系,限制了业主方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场自由定价权,不利于发挥建筑产品的商品属性。但由于人们受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传统计价习惯的影响,和企业定额条件的不具备,再加上造价编制人员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的不熟悉,致使工程量清单计划规范在工程招投中没有广泛得到应用。本文试从招标文件编制、施工企业投标、评委评标三个方面阐述清单计价规范的具体应用。
1 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以单位工程为例,业主编制的招标文件中,正确确定工程量清单是运行清单计价规范的前提条件。因为建设工程是否按清单计价,是由业主是否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决定的。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由业主统一提供,投标人根据清单项目提示分别报价。
1.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要满足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清单计价规范中的规定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工艺将伴随出现,因此,规范中缺项的,编制人可作补充。即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既要满足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要求,又要反映拟建项目的项目特征,清单计价规范既有的项目名称按清单计价规范确定,清单计价规范中没有的由业主确定设置。
在实践中,一些业主在自行确定清单项目时,往往仍沿用过去“预算定额”按施工工序划分项目的方法设置清单项目。这样做,清单项目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而且繁多复杂。清单计价规范确定既定项目名称是以一个“综合实体”来考虑的,因此业主自主确定清单项目时要有意遵循这一原则。
1.1.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招标文件;
设计文件;
工程有关的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
从业主方角度考虑为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组织和技术方案。
1.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程序
①确定项目名称② 确定项目编码③确定计量单位 ④计算工程量⑤完成清单编制。
1.2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措施项目清单所列项目不构成工程实体的内容,而是为完成工程实体内容必须采用的一些措施性工作。清单计价规范通过列举的方法列举出各项措施,如模板及支架、脚手架、施工排水、环境保护等。
1.2.1 措施项目清单中究竟列哪些措施项目,由业主参照规范中的措施项目表列项。
如果拟建工程比较特殊,为达到业主的投资目的,业主可以通过补充和修改,从而确定便于施工企业投标的建议性措施项目。
在实践中,影响措施项目设置的因素太多,除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涉及水文、气象、环境、安全等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决定权在业主,因为,只有业主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才会产生清单计价问题。业主方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在项目清单中究意列哪些措施项目,这完全由业主方决定,至于施工单位如何填报,这也完全由施工投标企业决定。
1.2.2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依据
从业主角度考虑的为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组织和技术方案;
有关工程的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
招标文件;
设计文件。
1.3 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其他项目清单是招标人(业主)提出的与拟建项目有关的特殊性要求。它由招标人部分和投标人部分组成。招标人部分的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必须服从。投标人部分的,由招标人列举提示项目,投标人可以填写报价,也可以不填写,如不填写视认为无偿服务。
1.3.1 招标人部分以及投标人部分由招标人列举的提示项目,由招标人参照清单计价规范中确定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项目确定,招标人可以对它们进行补充。
1.3.2 零星工作项目一般应按拟建工程具体情况,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
1.4 规费和税金
1.4.1 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应列入的规费项目应全部列项。
1.4.2 税费项目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
1.5 委托中介组织编制工程量清单是业主的一个重要选择
上述以单位工程为例,说明了工程量清单编制应包括的内容,并指出了实践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从中可以看出,编制工程量清单专业性比较强。建筑产品是一次性和单件性的商品。业主投资项目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他不可能成为项目建设专家。因此,中介机构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方面的作用凸显,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优势,委托其编制清单是业主的重要选择。
2 投标报价清单的编制
施工企业根据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对上述分部分项工程量、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清单分别报价,并计入规费和税金,综合生成投标报价。
2.1 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填报
根据规范规定和实践需要,在具体填报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时,我们总结出以下三个特点:
2.1.1 关注“闭口性”
业主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为“闭口”清单,施工投标企业必须逐一填报计价,不得对清单所列项目作任何变动(不包括招投标质疑后的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2.1.2 强调综合性
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为全费用单价,即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考虑了完成该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人、材、机的价格是市场价格,企业根据自己的资源条件、信息资料和管理水平,结合市场供求关系,准确、快捷地确定市场价格。它直接要求企业投标报价必须以成本核算为中心,兼顾效益与公平。
2.1.3 基础配套性
清单计价规范为什么没有广泛运行?一个重要原因是清单计价的关键在于企业的自主报价。自主报价的依据主要是企业内部定额和企业的资源状况。事实上大多数施工企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真正形成自己的定额体系。施工企业必须建立以工序为研究对象的施工定额,以形成自己的人工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定额体系。
2.2 措施项目清单的填报
招标人(业主)提出的措施项目清单是根据一般情况定的,没有考虑不同投标人的“个性”,因此,其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对施工投标企业来说,不具有强制性。投标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措施项目内容报价,但对于为满足项目的特定功能来说,有些必要措施必不可少,它必须通过费用投入来满足,这可能成为投标企业是否中标的一个关键因素。对于该项的填报,我们归纳三个要点:
2.2.1 强调自主性
业主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是否填报,填写多少,由施工投标企业决定。
投标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管理水平、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设计对清单项目适当变更和增减,然后填报。
2.2.2 推定和不可索赔
如果业主清单中所列项目施工投标企业没有填报,而工程施工中又必须发生,业主有权认为其已经包含在投标人报送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将来一旦发生措施项目时,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索赔和调整。
2.2.3 强调综合性
与分部分项工程报价一样,投标企业填报的措施项目费用为全费用单价,包括所填报项目的人、材、机、管理、利润和风险因素在内的各项费用。
2.3 其他项目清单的填报
其他项目清单的填报同样按业主提供的清单索引具体填报。
2.3.1 招标人部分
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在招标人部分确定的项目建设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是招标人费用,投标企业不得更改。它实际上构成了合同条件的主要条款,如果投标企业不响应,就认为投标企业未接受要约。
2.3.2 投标人部分
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投标人部分的参考项目为总承包管理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用两个部分。总承包管理费由投标企业协调配合业主指定分包和业主提供材料包干使用。零星工作项目费由投标企业根据业主提供的零星工作项目表填报。
2.3.3 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填写的零星工程数量、项目,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改,且必须进行报价。如果投标企业没有填报投标人部分,视认为投标企业无偿服务。
2.4 规费和税金及总价生成
投标企业虽然将规费和税金列入清单报价,但这却不是投标人的收入,而是收取以后需要上缴的,各地区不同工程项目对规费和税金的计取要求不一样,但总体模式一样,在此不详细阐述。
2.4.1 按政策确定计算基础计取
2.4.2 逐项填报。规费和税金项目的基本要求对于业主和投标企业同样具有约束力。
2.4.3 各项合计生成工程总的投标报价
3 评标
如何评标?这要根据招标文件事先确定的评标标准来评,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模式下评标,我们的评标标准要充分体现清单计价的特点,合理确定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
3.1 中标条件分析
《招投标法》规定,投标企业中标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之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第一条件是针对综合评标法确定的中标条件,第二条件是针对合理低价法确定的中标条件。实际工程招投标中,运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应用广泛。因为后者往往最合符处于买方市场地位的业主降低投资的意图,与之相对应的就是低价中标所带来的投资风险。因此,基于工程量清单评标应充分分析投标企业的投标策略,合理确定最低价。
3.2 投标策略分析
基于清单计价规范的招投标在工程结算时工程量一般可以按实调整,但一般不调整单价,投标企业最有可能采用不平衡报价,即在确定综合单价时,充分考虑可变动的工程量,充分考虑早收工程进度款,充分考虑提高今后发生机率高的暂定工程单价,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策略性地报价。运用投标策略对于投标企业来说是允许的,但对于业主来说,就要在制订评标标准和评标时充分分析投标企业的投标策略,选择双赢的结果。
3.3 合理低价的确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费用的分析程序。即业主可以要求投标企业对重要分部分项工程、重要措施项目综合单价报价提供单价报价组成分析依据。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组成,各构成比例是否科学,与现代化生产一般水平是否相适应,是合理确定低价的关键。工程经济、技术评委应对投标企业投标报价的各项费用组成进行综合分析,最大程度地削除由业主方承担的低价中标风险,最终确定合理低价中标人。
作者简介:吴建东,第一作者,男,汉族,江苏大丰人,1967年11月出生,盐城工学院建筑系毕业,大学文化,工程师,现任大丰市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副主任,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工作多年。吴健,第二作者,男,系大丰市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工作人员,从事建筑业管理工作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