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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庆琏: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的若干建议

   日期:2015-09-19     浏览:16    评论:0    
核心提示: 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的要求。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全面推广节能技术,制定并强制执行节能、节材、节水标准,搞好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今年的十
  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的要求。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全面推广节能技术,制定并强制执行节能、节材、节水标准,搞好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今年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温家宝同志提出,要关注能源资源的节约和合理利用,缓解我国能源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建设部已把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建筑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为此,6月23日建设部又发布了《关于建设领域资源节约今明两年重点工作的安排》。“双节双优杯住宅方案竞赛”就是为促进节能省地型住宅的发展而举办的。“双节双优杯住宅方案竞赛”活动的“双节”,不单是“节能、省地”,同时也包含了“节水、节材”,以及资源的循环利用。 
  节能省地意义重大    
  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取得了积极进展,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2004年与1990年相比,全国每万元GDP能耗下降45%,水耗下降86%,火电发电煤耗下降11.2%,吨钢可比能耗下降29.6%,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 
  尽管我国在资源节约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转变,实现经济增长仍然依赖资源的高投入。2003年我国GDP占世界的4%,但重要资源消耗占世界的比重,石油为7.4%,原煤为31%,钢铁为27%,氧化铝为25%,水泥为40%。钢铁、有色金属、电力、化工等8个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比世界平均水平高4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5-25个百分点,矿产资源总回收率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25个百分点。资源利用率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表明,我国资源节约的潜力很大。 
  实践表明,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已经走到了头。未来15年,我国仍将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资源消耗将进一步增大。面对人口不断增加、资源约束突出,环境压力加大的严峻挑战,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否则资源难以为继,环境难以承受,工业化转型难以实现。 
  住宅建设对资源的占用和消耗是巨大的。就城市住宅而言,据统计,城市建成区用地的30%用于住宅建设;城市水资源的32%在住宅中消耗;住宅建设和使用过程的能耗占社会总能耗的20%左右,而且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一比例还会提高。 
  现实情况是,一方面我国面临着严峻的资源紧张问题,而另一方面,我国能源、土地、水、原材料等资源的实际利用率却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目前我国既有建筑的总面积为400亿平方米,其中95%以上是高耗能建筑,单位面积的耗能相当于气候条件相近发达国家的2至3倍。为了推进建筑节能,我国在1986年颁布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规定从1996年7月1日起,新建筑必须实行节能50%的强制性设计标准,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目前我国每年城乡新建房屋建筑面积近20亿平方米中,仍有80%以上为高耗能建筑。我国仍处在房屋建设的高峰期,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还将建成约300亿平方米的房屋。如果我们不花大力气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与建筑的发展,不但造成资源大量消耗,而且将来改造所需要的投入必将是巨大的。这无疑会严重地影响到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双节双优杯住宅方案竞赛”活动提出了“双节双优”。“双优”就是要有“优秀的规划和优秀的建筑设计”,做到既适合我国国情,又能够满足大众现代居住行为需要、综合品质良好、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终住宅产品。 
  合理确定城市规模    
  从宏观上看——即整个城镇的节地问题,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抓住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契机,进一步创新规划编制的观念、编制方法。突出城市总体规划在引导资源节约,推广再生能源利用中的战略性、权威性作用。从源头上把好资源节约和有效利用关。要立足资源和环境条件,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合理选择建设用地。要严格控制土地的使用,严格执行规范规定的用地标准。要地上地下统一规划,充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土地利用率。要对各类开发区的土地利用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促进其集约和节约使用土地。要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鼓励、支持、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建房,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的增长。对进城务工农民,已在城市定居的,要进行调研,制定政策,实现城乡用地的合理发展、基本稳定、有效控制。 
  从微观上看——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住宅建设的全过程和涉及的技术政策、产业政策、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全面考虑:要注意克服住房消费中过于追求高标准、大面积的不良倾向,严格控制低密度,高档住房的建设;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普通住房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大力发展省地型住房,但是要在符合健康卫生,如日照、通风等要求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建筑密度和容积率;要充分利用地下空间作为交通、停车、配套商业服务设施、设备用房等等;要合理利用可以用来建房的土地,如边坡地、滩涂地等;进一步限制毁田烧砖,认真实施国办发(2005)33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通知》,推动第二批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普通商品住宅与经济适用住房的居住水准是直接关系住宅用地的重大问题。我们按户均3.5人,户均建筑面积50平方米、每万人的居住面积14.286万平方米为100%计算。那么,当户均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时,每万人的居住面积为:20万平方米,相比增加约40%,即6万平方米;当户均建筑面积为80、90、100平方米时,每万人的居住面积将相比增加约60%、80%、100%,即分别增加约9万、12万、15万平方米。住宅面积增大,用地也随之增大。我国13亿人口,户均建筑面积标准的任何提高,所造成的住宅建筑面积的增加量,都将是巨大的。 
  现在,虽然无限制地扩大住宅建筑面积、炒作超大户型设计已不再如以前火热,但是市场供应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依然突出。2004年全国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投资出现负增长,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由上年的6.1%下降到4.6%,有的地区甚至停止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今年一季度,部分城市商品住宅供应中,100平方米以上一套的住房占总量的60%-70%,有的城市高达87%。目前在建的部分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依然有面积偏大的问题。有的住宅专家提出,我国住宅多数应该为2-3室,建筑面积在70-110平方米左右为宜,我认为可以供大家讨论参考。 
  因此,必须根据我国国情和各地的具体情况进行研究,合理考虑我们的住房供给问题,还要合理地确定住宅的建筑面积和套型比例,并加以严格控制。我们要继续提倡“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美”这一指导思想。这一点需要我们的开发单位、规划设计单位认真考虑,努力研究适合我国不同地区小康社会发展水平的,经济合理、尺度适宜、节约用地的中、小户型设计,合理确定建筑容积率,优化住区的空间布局,精心规划、精心设计,不断创新。我们的规划管理部门要严格控制住房面积,对于大而不当的住宅设计,应当不予审批。同时,各地都应当注意引导居民合理住宅消费,扭转那种房子越大越好,一味求大的观念,使他们认识到,大的住房不但会多支付资源占用费,还要多支付使用过程的费用。这不但涉及节地,也涉及节能,具有双重意义。 
  大、中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在住宅建设中要进一步加大对地下空间利用。地价攀升使地下空间利用已提到日程。当前,部分大、中城市的建设中,重地上、轻地下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这实际上是重眼前、轻长远的一种短期发展模式。有的城市住宅小区单纯地用增加住宅层数来提高容积率,住宅楼越建越高,这不是一种值得提倡的做法。加大地下空间的合理利用,不但能节省土地,而且有利于节能。不论是住宅开发单位、规划设计单位、科研单位,还是政府主管部门,都要进一步认识地下空间利用的长远的经济效益,积极考虑地下空间的利用。地下空间的利用应当与土地的集约化开发与合理利用结合起来,做到地上地下统筹规划,才能达到地下空间更合理、更有效的利用。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将是大、中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必然的选择,利用地下空间作为车库、超市、商店等场所,也大有文章可做。 
  严格执行节能标准    
  我国现有建筑的总面积为400亿平方米,包括公共建筑约45亿平方米(其中采用中央空调的公共建筑面积约为5-6亿平方米)。400亿平方米的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的采暖、空调、通风、照明等方面所消耗的能量约占全国总能耗的30%。 
  按照国家的长远规划,到2020年全国GDP总值要比2000年翻两番。据专家分析,建筑能源消耗的情况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建筑节能工作做得理想,即:全面执行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2005年7月1日执行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每年分批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2010年后逐步实行新建建筑达到节能65%的标准。 
  这样能保持建筑总能耗为7.5亿吨标准煤,是现在建筑总能耗的2.15倍。如果建筑节能工作做得不好,到2020年建筑总能耗将高达11亿吨标准煤,为现在建筑能耗的3.1倍。 
  从以上的情况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出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 
  建筑节能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在建筑的建造过程中采用能耗少的建材及部品是一种节能;整个建筑特别是公建采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以及地热等绿色能源是一种节能;在建筑中特别是公建中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资源、自然光源、自然通风、减少能源消耗是一种节能,还有利于健康。能源的综合利用、高效利用和再利用也是一种节能。 
  为此,应该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是确保新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目前新开工项目不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问题仍十分突出。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抓出成效。 
  着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和试点示范工作,以政府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为突破口,抓好老居民住宅节能改造的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形成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技术体系。同时探索相关的经济激励政策。 
  我国的住宅节能设计与节能技术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今后,要进一步研究适合我国不同地区的、新型的节能墙体、保温隔热屋面、节能的门窗体系;夏热冬冷地区的隔热制冷与采暖技术等,及其相关的建筑设计,并大力推广应用。 
  目前我国建筑节能材料与产品的生产供应还是个薄弱环节。部分较好的材料与产品供不应求,相当一部分材料与产品还需要研究改进。大力发展环保节能的建筑材料与产品是当务之急。 
  大力推进供热改革    
  供热系统与产品的效率关系到能源的消耗,我国目前还存在着部分供热系统与产品效率低,部分管网设计不合理,加大了能源消耗的问题。 
  我国目前集中供热采暖综合效率偏低,从锅炉房到建筑物之间,含制热和配送的综合热效率约为45—70%,而输送过程的热损失在8—15%以上,远远低于丹麦82%的热效率。因此提高供热系统与设备的效率,改进管网设计不容忽视。对于住区究竟是采用区域供暖、集中供暖还是分户采暖,应当进行深入的可行性研究。 
  住宅供热采暖的分户计量与调控是住宅节能的一环,目前由于相关政策还未完全到位,以及部分产品质量的问题,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但分户计量与调控将是今后发展的必然趋势,相关政策的到位只是个时间问题。因此今后必须抓紧完善供热采暖调控与计量技术及其产品的生产。住宅开发与规划设计单位应对分户计量与调控设计采取积极的态度,政府主管部门则需要尽快完善相关政策。 
  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在建设领域的推广使用。一是太阳能光热在建筑中的应用;二是地热源热泵、水源热泵在建筑中的应用;三是热、电、冷三联供技术在城市供热、空调系统中的研究与应用;四是生物质能发电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五是太阳能、沼气和风能在集镇中的推广与使用。 
  节水节材任务艰巨    
  水资源短缺一直是我国的一大问题。目前,我国660多个城市,有三分之二的城市供水不足,节水任务依然艰巨。在住宅建设的节水方面,我们需要推广已有的中水处理与再利用的适用技术和设备,研究开发新的经济实用的处理与再利用系统;推广已有的雨水收集与再利用技术,研究开发新的雨水收集与再利用系统;研究应用供居住区采用的,经济实用的景观水生态处理系统;开发利于雨水渗透补充地下水资源的材料与产品等。 
  在住宅节材方面,要进一步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安全、耐久、节材的建筑结构体系,包括预应力混凝土大开间结构体系、混凝土混合结构体系、轻钢结构体系、新型砌体结构体系等,以及配套部件与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轻质高强的建筑材料与部品;加快住宅建筑部件的标准化,积极推进住宅建筑部件的工厂化生产;强化住宅施工中的节材和材料的重复利用。 
  提高住宅使用寿命    
  目前,我国相当数量的既有住宅,平均使用寿命比较短,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原材料品质,二是造价因素,三是设计及施工问题,四是大量无序的拆迁。提高各类建筑工程的耐久性,延长工程结构的使用寿命,这是土木工程领域今后工作的一个重点。延长住宅的使用寿命也包括在内。我国从今至2020年还将建设约300亿平方米的住宅,如果从设计着手,选用耐久材料,注重施工质量使住宅使用寿命比现在延长0.5-1倍。这样,可节约的人力,物力、财力将是极为可观的。确定建设住宅的使用年限是个重要问题,值得认真研究探讨。 
  近年,建筑全寿命周期的节能节材观念、建筑全寿命周期的成本观念,已受到建筑界越来越多的关注,而且国外发达国家在这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很值得我们重视。因此,在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的发展过程中,关于全寿命周期的节能节材问题,需要结合我国的国情加以研究,建立我国建筑材料与产品生产耗能及环境污染的数据库,开发相关优化住宅全寿命周期节能节材的计算机软件。“建筑全寿命周期成本观念”,就是将建筑的初始成本与运行维护成本综合考虑的优化问题。欧美发达国家20多年前就已开始在住宅建设中融入这一观念。初始成本是一次性的投入,而运行维护成本是长期的。有时初始投入宁可多些,使正常的维护运行成本降低,从算总账来看,还是合算的。显然,低运行维护成本的建筑具有综合的成本优势。随着我国住房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我国居民在购房时将会越来越看重住宅的运行维护费用。 
  研究完善相关政策    
  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需要有相应的技术政策、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我们必须尽快加以研究和完善。 
  从技术政策方面来看,需要加快基础性工作的进度。例如:住宅相关标准规范的编制与修订,以形成比较完善的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综合性标准体系的工作。 
  在住宅产业政策方面,要通过完善和提高通用住宅部件的配套体系,形成符合模数协调的标准化产品系列,加快住宅产业化的进程。对环保并且节约资源的材料、产品与部品,对于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倾斜,税收和信贷方面的优惠,促进其工业化的生产和普及应用。 
  国家已经明确,今后要将建筑节能率列入考核地方政府的绿色GDP指标体系中,并且鼓励地方政府制定利于节能建筑发展的税收等财政政策。在这方面已经有不少很好的建议提出来,如发挥税费调节作用,根据对资源的占有和利用情况区别税(费)率,对节约资源的可以优惠、减(免)收;对超过标准,过多占用、浪费资源的,可实行累进税(费)制加收。还有采取经济激励政策,对于新建节能省地型住宅和既有住宅的更新改造,提供优惠的信贷支持等。 
  最近,建设部已经提出,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普通住房,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信贷审核、税收征管等环节,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对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认定,要从严掌握。 
  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诸多相关因素。虽然上述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落实还需要时间,还需要一定过程,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中央的号召下,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的工作,一定会出现新的局面。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理事长 谭庆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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