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府投资工程先行先试BIM
根据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就进一步加快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全省应用提出的相关意见,从今年10月至2017年,福建省将筛选一批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位建筑面积两万平方米以上的技术复杂、管理协同要求高的工程进行BIM试点推广。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政府投资工程以及采用工业化方式建造的工程全部列入试点范围。此外,福建省还将组织成立BIM应用技术联盟,培育BIM技术应用骨干企业。
尽快建立BIM技术国家标准并在建设领域大力推广应用
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简称“BIM”)是利用三维数字模型对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施工、运营的信息化集成管理技术,具有可视化,虚拟化、协同化等特点,可有效提高设计质量,减少变更,节约工期,降低成本,控制投资,对规范市场秩序和预防建设领域腐败具有重要作用,更为城市运行智能化管理三维可视的信息支撑,被称之为继CAD(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后建筑业的又一重要的、更彻底的信息革命。
近年来,BIM这种设计方法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已在世界建筑行业引起高度关注并被广泛推广应用,从简单的仓库到结构最为复杂的建筑,其提交的信息内容远超过现行工程实务上的量。国际上,美国、新加坡、北欧、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政府都有明确的BIM推广和应用目标,目前实际应用率超过60%,未来三到五年将达90%以上;在国内,目前国家建设部正在组织以设计为龙头,建设、咨询、施工、营运协调共享的,各环节基于BIM技术的信息标准及配套政策的制定;各地方政府也在积极准备,迎接这场建筑业技术革命的到来。
BIM应用势在必行。建议尽快制定与国际标接轨的BIM技术的信息标准和配套政策,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避免各地自行其是,造成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一、建议采取整体规划与分步推进、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自主创新与引进集成创新相结合的推进思路
由国家相关部委牵头,制定BIM技术在工程建设和管理应用的整体发展规划,在资金筹措、鼓励政策、政府补贴、技术标准等方面配套政策;聚集和培养一批具有一定创新研发能力的BIM技术服务企业和专业人才,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BIM软件和应用技术;引导各地培育供需市场,充分发挥建设、设计、施工、咨询和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主导作用,逐步培育和规范BIM技术应用的市场和管理环境,达到BIM技术全面推广应用的最终目标。
二、制定BIM技术近、中、远应用目标
建议从今年开始,先在政府投资项目尝试应用BIM技术,积累经验,攻克困难,树立示范;同时着手建立地方配套标准,2016年底基本形成满足BIM技术应用的配套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如BIM技术应用的招标和合同示范文本,模型交付、验收、归档标准、收费标准等;从2017年起,建议在我国主要大城市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政府投资项目试点应用,同时引导社会投资项目广泛应用。
三、推广应用的保障措施
1、思想上重视:BIM在建设行业应用势不可挡,越早介入,今后数据建立完善的成本就越低,须从现在开始的工作中重视BIM技术的应用。
2、解决BIM应用费用问题:制定符合市场,为市场接受的BIM服务费用标准及所需提交的相关成果标准,在项目立项时,安排BIM应用费用;在设计、施工、咨询服务和物业等招标文件中,增加BIM技术应用的内容和服务标准。
3、解决BIM应用标准问题,在国家标准制定之前,政府应鼓励或资助相关单位积极参与BIM技术标准的编制,配套制定满足BIM技术应用的招标和合同示范文本,对接国家标准,尽快形成满足各地BIM技术应用要求的配套标准规范体系。
4、建立基于BIM的项目监控和管理,在建设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规划、建设、造价、交易、财政评审等政府主管部门,要转变政府监管方式——建立基于应用BIM技术的项目立项、设计方案、招投标、工程验收、结算审计和资料档案等环节的审批和监管模式,简化审批流程,探索数字化监管,提高行政审批和监管效率。
5、增加BIM技术应用考评,在绿色建筑星级评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定以及质量奖项评优过程中,对应用BIM技术者给予加分;在评标过程中,对具有BIM技术应用能力(成果案例)的企业给予加分。
6、政府设立专项基金,鼓励BIM人才培养,鼓励企业研发,形成BIM服务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