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号)和《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的要求,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BIM)技术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全面提高浙江省建设、设计、施工、业主、物业和咨询服务等单位的BIM 技术应用能力,规范BIM 技术应用环境,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借鉴国内外BIM 标准规范和应用经验,在总结浙江省BIM 技术应用现状、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本导则的编制。
本导则共分4章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BIM应用实施的组织管理,BIM技术应用点等。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导则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至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邮编:310028),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南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杭州浙大精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殷 农 王大伟 金 睿 黄志斌 牛寿雁 卢志宏
项志峰 李志磊 董松苗 张长容 陈 晶 陈 健
黄争舸 屠剑飞 曾庆路 谢晋晓 杜艳静 沈益锋
胡 迪 马建勇 廖雪姣 胡俊文 朱欢丽 胡 迅
廉 俊 常 波 吴 朴
主要审查人:楼文娟 赵宇宏 何关培 杨 键 蒋金生 过 俊
杨 琦 罗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