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BIM带来的变革
BIM的引入给全球工程产业在技术、市场与产业结构上带来变革,包括生产管理技术的改变、市场进入技术门坎的提高,及产业分工结构的重组。如何因应这些变革,以便在全球工程市场重新洗牌的关键时刻,争取到有利的位置,成为我国工程产业必须严肃看待的课题。
(一) 生产管理技术的改变
BIM技术具有在数字虚空间中提前仿真营建生命周期各项活动及事先模拟各种可能的情境,配合陆续开发的数字化产品工具接力整合运用,在设计时间可侦测设计错误与冲突,避免延伸至施工阶段,减少不必要施工成本支出,以提升工程效率及质量。根据澳洲政府的研究显示,「应用BIM估计可以改善营建生产力6-9%,而且益本比(BCR)可达10倍」[6];中华民国营建管理协会也曾表示:「好的BIM经理会依发包模式、合约规定、项目特性、与资源限制等因素规划流程,因此将大幅改善规划的水平与沟通的效率,是可以大幅提升营建生产力」[4]。
公共工程委员会于103年7月10日曾拜访台积电公司,了解该公司运用BIM技术于新建高科技厂房的情形,台积电公司以BIM技术为基础所开发的5DLab系统已成为该公司新建高科技厂房不可或缺的生产工具,其带来的优点与效益主要有下列2项:其一,由建厂需求导入规划设计,运用可视化成果,展现完工后仿真3D影像,提供企业主及非专业工程人员快速了解成果实境;其二,施工阶段充分发挥沟通协调特性,另可迅速办理变更设计,避免施工期程延迟,导致成本增加或质量降低,影响建厂及后续订单生产时程。
根据McGraw Hill Construction 2014年的Smart Market Report所搜集欧美亚澳10个国家的营造厂报告资料,有75%的营造厂估计,在投资BIM的相关计划上获得了正面的投资报酬率(ROI),15%认为损益两平,仅10%认为投资报酬率系负值。至于该正面投资报酬率的数值,有10%的厂商认为投资报酬率小于10%、27%的厂商认为介于10%~25%、17%的厂商认为介于26%~50%、7%的厂商认为介于51%~100%、3%的厂商认为大于100%。减少错漏、提供协同作业能力、减少重工、提升组织形象、降低成本则是营造厂认为使用BIM获益最多的前5个来源项目[1]。
(二)市场进入技术门坎的提高
由于BIM具有提升营建生产力、提升工程质量及准确掌控项目期程与成本的多项优势,各国政府均陆续将BIM列为工程项目用于管理、规划、设计、采购、审查的必备技术,并要求项目内部人员及承包厂商需依规定加以使用,详如表1。
国内各工程主办机关亦已针对多项工程标案,要求厂商应用BIM技术。例如营建署代办之10件建筑工程,总发包工程费约110.4亿元,其中用于BIM之经费约占发包工程费0.2%。营建署对于上述代办工程,要求设计与施工厂商必须导入BIM,其中规设阶段不设工程金额门坎规模全面推动,施工阶段则全面要求施工厂商需依图说制作BIM,其对于BIM的应用程度规定如表2。又例如新北市政府于板桥市立图书馆、三重、芦洲、淡水、板桥、中和及土城运动中心等七项工程委托设计服务标案中,将技术服务厂商的BIM能力列为评分项目,并于后续施工阶段辅导施工厂商使用BIM技术。
因应此一国内外市场之BIM技术门坎需求,国内工程顾问业已积极成立BIM技术中心,建构企业内部之BIM核心能力,并对海外市场成功输出,如已取得科威特BIM教育训练,泰国、菲律宾、中国大陆BIM服务等案件。在施工厂商方面亦已有多家营造厂具备BIM技术能力,例如大陆、建国、达欣、三星、利晋、中鼎、理成、富邦、冠德、丽宝、宏舜、根基、丽明……等营造厂商。
(三)产业分工结构的重组
国内工程产业界的生产流程目前正因应BIM的变革进行提升转换,以便能够充分利用BIM带来的各项优势。这项生产流程的转换是渐进式的,其过程是先将既有流程上的作业项目逐一拆解检视,评估其与BIM协作平台串接所需的功能要求,再自行进行开发或由信息技术厂商基于市场诱因,开发出各作业项目改造方案(如市售各项商业软件套件)。最后再将经改造过的作业项目,改以围绕BIM协作模式为中心,重新接合提升营建生产力。这项生产流程的改造,将引发工程产业分工结构的重组,工程产业链经由BIM的引入,将会朝纵向延伸与横向拓广的方向发展。从规设阶段引入BIM,下游工程承包商、分包商、专业工班、材料供货商乃至于在现场施工的技术人员,就必须具备应用上游阶段厂商所建置BIM模型的能力,并依契约规定对BIM模型进行加值,俾供下游阶段厂商使用与再加值,如此循环一直到达终端使用者。而终端的使用也因为BIM的导入而更具多样化,例如物业管理、设备制造、软件信息服务、技职训练与认证等行业,均可因此而进入到工程产业链,增加工程产业链的广度与整体产业的产值规模。在这个加大且加深的产业链当中的个体,也将有更多更佳的选择,与其他个体形成策略联盟,针对特定的目标市场进行攻掠。若以上的生产流程改造工程得以顺利完成,可预见的未来,不具备BIM能力的厂商,可能即不具备参与大型或复杂案件的竞争能力。